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管理办法 (试行)

2022-04-28 14:12:59    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田径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队伍建设,提升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完善我国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工作,特制定《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管理办法》。

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管辖范围内的教练员培训工作均应执行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田协制定的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规划方案的精神和中国田协关于教练员建设和培养发展规划要求,为加强我国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各级教练员的教学训练水平,提升执教能力,扩大田径文化的传播,吸引更多的人群参与田径运动,推动田径训练水平提高。同时在加强顶层设计,立足长远规划,服务田径运动发展,面向基层,管理与培养并举,认证与培训协同的思想指导下,推动我国教练员注册制实施和数据库建设,提高我国教练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特制定了中国田协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着眼于我国教练员的能力提升,科学构建我国教练员管理、学习、培训、评估、认证、晋升体系。

(二)针对性原则——根据中国田协教练员等级划分和相应的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图1),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体系是针对担任田径教学和训练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主要完成各等级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从事田径技术教学和运动训练的教练员、体育教师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教练员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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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国田协教练员资质等级划分管理示意图

(三)可持续性原则——从田径项目发展的需求出发,定期开展各级培训、认证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估等环节,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形成中国教练员的培训体系。

(四)先进性原则——结合体育科学研究和运动训练实践的发展,及时引入先进的训练理念和科研成果,不断更新教练员的训练理念和训练方法及手段,提高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五)文化育人原则——深刻理解田径运动的内涵,挖掘田径资源,普及宣传田径运动文化,发挥体育树人育人作用。

三、组织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职责

在中国田协领导下,中国田协青少年委员会和教练员委员会分别负责教练员培训工作,组织成立教练员等级认证培训工作组,协助制定和认证本体系的教学大纲、教材、课件和考核标准,并由中国田协审定公布;具体培训工作则由中国田协青少部协调各省市培训承办单位组织相应培训。按培训办法要求反馈培训信息,中国田协将督导和评估每次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也作为今后各地申办培训工作评估依据。

为了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承办单位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教练员的培训结业证书实行中国田协和承办单位“双认可”模式(盖中国田协和承办单位两个章),考试合格后经中国田协审核通过后颁发中国田协教练员相应等级证书。

 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体系管理见图2。E2.png

图2 中国田协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体系管理示意图

(一)中国田协是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体系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统筹教练员注册管理、教练员资质认证(唯一认证机构)、资质认证培训标准审核、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督导等各项工作。

(二)中国田协青少年委员会和教练员委员会作为中国田协下的具体执行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资质认证培训和督导等全面工作的开展,具体负责培训工作总体方案设计,包括标准制定、计划制定,并评估执行情况;组建培训工作专家组并报请协会审核,组织协调协会指定的专家组完成培训承办单位的认证、讲师认证和教练员审核认证工作。

(三)培训工作承办单位经申报获批承办有关培训工作后,应严格按照中国田协有关工作程序、相关规定和标准完成组织报名、培训执行、考核执行和认证、讲师聘请、财务审核等各项工作,并按照协会相关管理规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的7天内上报有关工作报告和各项文件报送工作。

为促进承办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中国田协每三年进行考核认定,凡不符合承办要求的,撤销其培训单位认定,考核通过的将继续承办中国田协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

(四)专家督导检查组:专家督导检查组由中国田协指定。汇集国内外行业专家组建“专家督导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培训年度完成讲师培训认证,并根据培训工作质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完成讲师授课质量督导和培训单位总体评估、课程执行、培训组织服务质量和学员意见收集等各项工作,完成相关工作报告,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四、注册管理和资质认证培训体系的工作任务

中国田协教练员注册和资质认证培训体系主要包括:注册、资质认证培训和继续教育三个方面,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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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中国田协教练员注册和资质认证培训体系

(一)注册

注册实行自愿原则,接受个人和集体/单位注册,注册实行年度注册制。

(二)田径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

田径教练员等级培训实行六级管理晋升制,分别为E级、D级、C级、B级、A级、P级教练员。相关各等级报名资格、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见《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资质认证体系建设方案》。

培训采取有偿服务,参加培训费用由学员或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培训班收费标准根据协会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30-100元/学时(收费标准应根据培训等级、培训班规模进行适度调整),根据核定学时收费。

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次E级、D级、C级教练员的培训规模应控制在20至40人之间;如果一次性参与培训学员较多时,应适度增加讲师人数。

(三)继续教育培训

1.继续教育培训目的

继续教育培训是在教练员资质认证培训之外的学习培训,目的在于提升和深化教练员的运动训练理论和田径专项训练的执教能力。

2.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在三年内需取得相应学分才能保证下一个三年周期中证书有效性(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详见附件1)。

3.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专题培训以高水平训练经验分享、专家讲座、田径运动员选材、运动技能教学、专项技术训练、基础体能与专项体能训练、运动训练诊断与评估、青少年训练、运动营养、运动损伤预防和康复、训练计划制定等专项基础理论和专项训练内容为主,适度引入数字技术与训练监控等技术支撑类专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详见附件2)。

4.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中国田协采取线上或线下等形式,利用竞赛、训练、专家讲学等活动向教练员开放各相关专题的培训与学习,所有符合条件的注册教练员每三年内都必须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5.继续教育培训承办方和认证

培训工作承办单位经申报获批承办有关培训工作后,应严格按照中国田协有关工作程序、相关规定和标准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按照协会相关管理规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7天内上报有关工作报告和各项文件报送工作。各承办单位在继续教育培训举办前3个月向中国田协提交申请,获批后可举办此类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参加培训学员可获得中国田协和培训承办单位双方认证的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除A级、P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由中国田协指定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中国田协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专业类体育院校等)组织承办外,其他级别的教练员培训可由地方田径协会组织开展。

6.继续教育培训班学员资格

所有在中国田协注册的教练员并满足培训班培训对象要求的教练员均可报名参加。除中国田协指定的参加培训学员外,对报名参加培训者按照培训班通知要求的标准审核,审核通过者获得学员资格。

7.继续教育培训班讲师

继续教育培训班讲师可在注册讲师中聘请,也可由承办单位按照培训专题聘请讲师(可根据不同等级的培训要求,选择国内外著名专家和教练员),未经注册的讲师必须在开班前15天完成网上讲师资质注册和认证工作,此项工作由中国田协和培训班承办单位负责完成。

8.继续教育培训考核

考核内容根据培训专题和培训目标确定,并由培训班承办单位在培训班申报书上附表说明培训内容、日程安排和考核要求。

9.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和课件

相关培训教材、课件由培训承办单位协调讲师提供。培训班报到时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的材料,便于学员学习。

10.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如教练员参加由中国田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教练员费用由参加培训的教练员或教练员所在单位承担。收费标准为30-100元/学时,根据核定学时收费。

五、管理运行

(一)认证法定单位

中国田协是认证法定单位。所有教练员等级和培训讲师的认证工作均归属中国田协,其认证工作的有关解释权也归属中国田协。中国田协可委托有关方面承担相关的具体工作。

(二)培训承办单位的认证

按照中国田协的招标要求,各教育单位(各省市体育类院校、师范院校)或各省市体育部门、田径协会可申请作为全国或某地方区域培训工作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应确保培训工作符合中国田协的标准和要求,并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和接受有关工作督导和审核,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附件另附)。

六、其他

本办法自中国田协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中国田协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继续教育培训学分_各等级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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